
如何办理香港投资移民?
19-08-14
1.香港投资移民计划使用以下人士:
(1)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阿尔巴尼亚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
(2)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门特区)居民;
(3)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;
(4)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并持有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;
(5)台湾居民。
2.办理香港投资移民必须符合以下准则
(1)主申请人士必须年满18岁;
(2)在递交申请表格前的两年,主申请人已拥有港币650万元或以上净资产(净资产可包括房地产,股票,公司资产,银行存款或其他);
(3)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(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由本公司负责代办) ;
(4)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方没有违法纪录 ;
(5)在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文件时的前6个月内,或获入境处(原则上批准)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投资在香港特区政府认可之投资资产类别,如股票、基金、房地产、港元存款证(这类投资项目只可在获「原则上批准」后才作出、)、债券、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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